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就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公務員進入“門檻”的要求提出具體措施。
  《意見》明確了降低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進入“門檻”的辦法,提出適當降低招考職位學歷要求、放寬招考專業限制、適當調整報考職位年齡條件等6條措施,並對西藏和四川、雲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以及新疆南疆地區縣鄉機關招考公務員給予進一步政策傾斜。同時對艱苦邊遠地區新錄用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上級機關不得借調等問題作出了規定。此外,各地要從實際出發,做好服務保障工作,努力解決好艱苦邊遠地區新錄用公務員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使他們熱愛基層、扎根基層,安心本職工作。
  《意見》還指出,要堅持依法考錄,堅持“凡進必考”,嚴格控制降低進入門檻政策的適用範圍,不得簡化考錄程序;加強對考生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的考察,嚴禁針對特定人員設置與履職無關的資格條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人員等。
  學歷最低降至高中
  《意見》明確了各地可以根據艱苦邊遠地區實際情況,採取六項措施降低進入門檻,
  包括適當降低招考職位學歷要求,最低可到高中、中專;
  放寬招考專業限制,鄉鎮機關可不限專業;
  適當調整報考職位年齡條件;
  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
  合理確定開考比例,報考人數較少的可降低開考比例;
  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招收一定數量的本地工作者
  各地根據工作實際和隊伍建設需要,可以拿出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本市(地、州、盟)、縣(市、區、旗)戶籍或在本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長期生活工作的人員招考。
  如何讓基層公務員保“質”
  適當降低門檻,是為瞭解決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荒的問題。然而,解決了“量”的問題後,“質”是否會下降?
  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原院長、研究員吳江說,質量和素質是相對崗位適應性來講的。“降低門檻不等於沒有門檻”,新規堅持了公務員法的規定和“凡進必考”原則,只是使考錄政策更加科學靈活地適應實際需要。同時,降低基層公務員進入門檻的方式,客觀上增加了考生進入公職領域的機會,既是務實的選擇,也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公平正義。
  如何防止“蘿蔔招考”現象
  近年來,個別地方出現了事業單位招聘中因人設崗的所謂“蘿蔔招聘”、“內部招聘”,引起社會強烈不滿。
  全國政協委員遲福林曾指出,導致“蘿蔔招聘”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監督缺位導致招錄、選拔人員與參考人員形成利益集團,破壞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人事制度。
  吳江說,防止這種現象的出現,從中央到地方要進一步強化監督,一方面要放開對基層的束縛,另一方面要做好監督,才能讓這項制度真正落在實處,讓人民群眾真正滿意。
  如何解決基層公務員“留不住”
  基層留不住人的問題,在全國不少邊遠地區都存在。
  為此,《意見》也作出了一些“硬性”規定,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到上級機關等。吳江認為,這都是在穩定隊伍方面採取的措施,既然降低門檻了就要有服務年限,否則就難以達到留住人的目的。
  他還強調了“待遇留人”的方式,如有些地方嘗試將基層公務員的職級職務分開,提供晉升空間,特別是進一步拓寬待遇和職級掛鉤,讓長期在基層工作的人員有盼頭。(綜合新華社)
  連線雲南 公考降低門檻雲南已在路上
  昨日公佈的《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明確降低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進入門檻的辦法。事實上,在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發出的1號文件——《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創新體制機制加強人才工作的意見》中,提出從5方面傾斜措施吸引人才流向基層,其中就包括邊境民族貧困地區可特招公務員等;今年省公務員考試等工作,已開始摸索、踐行。
  【政策踐行】
  今年省考要求鄉鎮公務員服務5年
  今年2月底,2014年雲南省公務員招錄啟動時,關於基層公務員有了一個新變化:新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在延續往年的招考政策中,也包含一條:繼續執行中央關於省級以上機關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要求。2012年和2013年,雲南均嚴格執行了這一要求。因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所以,沒有基層工作經驗的考生只能選擇縣區或州市的公務員崗位。
  省人社廳14個配套政策
  助力人才發展
  如何破解基層留不住人這一難題?今年上半年,為貫徹落實1號文件精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聯發了“鼓勵專技人員到基層服務”等14個配套政策文件。
  目前,雲南已經放寬基層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條件,在論文方面不作硬性要求,評審委員會將根據本人履職情況、年度考核結果、獲得州(市)級以上表彰獎勵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同時,還放寬了基層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崗位數額限制。
  針對學歷和履職年限達不到正常申報職稱或職業資格條件要求,但業績貢獻突出的引進人才、鄉土人才和民族民間文化人才等,雲南也有了新的評價體系。
  【現實情況】
  每年鄉鎮公務員崗位
  有100多個無人問津
  基層留不住人、越到基層越缺人才、年輕人不願到基層工作,是我省人才分佈不均的現實寫照。7月,省人社廳副廳長、省公務員局局長和江峰曾列舉了這麼一組數字:近年來,我省公務員招考中,鄉鎮平均每年有100多個崗位無人報考,每年招考的3000多人中,過幾年就有很多人以各種原因離開鄉鎮崗位,目前鄉鎮工作人員以40歲以上為主。
  為此,省委、省政府1號文件從人才服務基層、基層培養人才、基層留住人才3個方面做了政策規定,從待遇、職稱、招錄、培訓等5方面對基層實施傾斜。(記者 羅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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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要求適當提高鄉鎮幹部待遇
  近日,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強調鄉鎮是我國最基層的政權組織,鄉鎮幹部是黨在農村基層的執政骨幹、聯繫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重視基層、關心基層、支持基層的要求,努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作風扎實、精幹高效、適應農村工作需要的鄉鎮幹部隊伍。
  《意見》強調,要拓寬來源渠道、改善鄉鎮幹部隊伍結構,鄉鎮領導班子要形成老中青相結合的合理年齡結構,嚴禁任職年齡層層遞減;要加強培養鍛煉、提高鄉鎮幹部能力素質,選派鄉鎮幹部到上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學習鍛煉,組織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互派鄉鎮幹部掛職鍛煉;要嚴格管理監督、促進鄉鎮幹部履職盡責,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要強化激勵保障、激發鄉鎮幹部隊伍活力,要適當提高鄉鎮幹部待遇,統籌研究完善工資待遇政策向鄉鎮傾斜的具體辦法,重點向長期在鄉鎮工作的幹部傾斜。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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