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1日電 據韓國《中央日報》報道,韓國統計廳12月10日公佈的《我國離婚·再婚現狀》報告書顯示:韓國黃昏離婚和黃昏戀的案例不斷增加。男女再婚年齡層都在增加;初婚男和再婚女之間的結婚案例也在快速增加。該報告書首次對1928年之後的30年內的離婚和再婚統計做出了分析。
  根據報告,韓國平均再婚年齡從1982年的38.9歲增加到了2012年的46.6歲,延遲了7.7歲。延遲的原因被認為是受初婚較晚的影響。從不同的年齡層來看,1982年再婚現象在30多歲(42.7%)人群中發生最多,2012年則是40多歲(36.2%)占據了最高比重。專家預測“高齡再婚”現象今後會進一步增加。2006年以後韓國40多歲以下男性的再婚比重開始逐年遞減,相反,50多歲和60多歲以上男性的再婚率卻在不斷上升。
  女性的情況也大體相同。女性平均再婚年齡從1982年的33.7歲增加到了2012年的42.3歲,增加了8.6歲。和男性一樣,女性再婚的主要年齡層也從30多歲變為了40多歲。1982年,女性再婚現象在20多歲(40.2%)人群中發生最多;2012年,30多歲(35.7%)人群占據了再婚人群的最大比重。
  隨著時代的變遷,韓國有關再婚方式的固定觀念也在逐漸改變。初婚男-再婚女夫妻的比重從1982年的15.1%一躍上升至了2012年的26.9%,與之相反,再婚男-初婚女夫妻所占比重從1982年的44.6%下降到了2012年的19.2%。初婚男-再婚女的構成比率開始超過再婚男-初婚女是在1996年,至今再婚男-再婚女的結合仍然是最常見的再婚形態。1982年再婚男-再婚女所占比重為40.3%,雖然低於再婚男-初婚女所占比重(44.6%),但在1985年超過了再婚男-初婚女所占比重。再婚男-再婚女在2004年以58.5%的比重達到歷史最大值後開始呈現逐漸遞減的趨勢,到2012年已經降至53.7%。
  對於以上統計結果,統計廳人口動向科課長李在元(音)分析認為:“隨著女性社會以及經濟地位的不斷提升,再婚女-初婚男的比重也在不斷上升。黃昏離婚和再婚現象增多也是老齡化社會的典型現象。”
  另外,韓國30年間離婚件數從1982年以後就呈現持續上升的態勢,在發生“信用卡大亂”的2003年達到頂峰,之後呈現下降趨勢。1982~1997年離婚率以平均每年8.8%的增加率不斷上升,1998~2003年的平均增加率高達11%,增長幅度變大,但2004年以後離婚率就開始以年均3.9%的比率不斷下降。此外,1982年婚姻持續時間超過20年的夫妻在離婚人群中所占比重值最低,為4.9%,而到了2012年卻以26.4%的數值成為了最高比率。
  李在元表示“通常來說,經濟狀況不景氣的話離婚率就會有所上升”,但他同時表示“黃昏離婚率增加的原因是因為隨著女權的提升,有著‘再也無法繼續忍受下去了’想法的女性在不斷增多”。  (原標題:調查稱韓國人再婚年齡增加 初婚男再婚女組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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